-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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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gaj/2026-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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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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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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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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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10·24”伤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25年10月24日,在红河州开远市市西北路小花桥路段发生一起造成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该起造成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驾驶人、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派员指导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10月24日,李某某醉酒(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7.02mg/100mL)驾驶云G7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开远市市西北路由东向西行驶,11时45分行驶至市西北路小花桥路段,该车左侧与同向由项某某驾驶的云GY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右侧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1.事故接处警情况。
2025年10月24日11时57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值班民警张林涛接开远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开远市市西路解化厂小花桥路段,一辆公交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无人员受伤,请出警处理”。接到报案后,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值班民警张林涛和民警明文超带领辅警刘洋、李文杰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封控,并向事故中队长报告现场情况。
2.现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
红河州开远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出警处置,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轻微擦伤,经询问李某某表示不愿意去医院医治。在确定现场初步情况后,事故处理民警张林涛将现场情况报告事故中队长李跃勇,并迅速展开了现场防护和勘查工作,并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事故发生后,因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该案立为危险驾驶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有序推进案件侦办,未发现负面舆情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因素。
二、事故调查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1、当事人:李某某,男,彝族,1962年XX月XX日生,63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办事处XX村委会XX村XX号,居民身份证号:532502XXXXXXXX271X,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李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李某某系云G7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车人,在此事故中受伤,联系电话:1880873XXXX。
2、当事人:项某某,男,汉族,1975年XX月XX日生,50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XX路XX号X幢X单元XX号,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号:532502XXXXXXXX001X,档案号:53250004XXXX,于1993年01月26日初领机动车驾驶证,现持有“A1A2D”类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长期,有效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01月26日至2083年01月26日,发证机关: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当事人项某某系云GY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驾车人,在此事故无损伤,联系电话:1376942XXXX。
(二)车辆基本情况:
1、甲车:蓝色立佳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车辆号牌:云G7XXXX,车辆类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登记所有人:李某某,登记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灵泉办事处XX村委会XX村XX号,品牌型号:立佳牌LJ1500DZH-A,使用性质:非营运,发动机号码:M8B0XXXX,车辆识别代码:LYFHWFZ08M8B0XXXX,总质量:498kg,核定载人数:1人,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22年12月06日,发证机关: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机动车状态:逾期未检验。该车未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乙车:白/绿色中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车辆号牌:云GYXXXX,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开远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市西北路233号,品牌型号:中通牌LCK6809EVG,使用性质:公交客运,发动机号码:ZTDJ8016XXXX,车辆识别代码:LDYECS755G000XXXX,总质量:10690kg,核定载人数:52人,初次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11月07日,发证机关: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机动车状态:正常。
该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均投保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远支公司,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1162102390272112XXXX,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01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31日23时59分止,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号:1162102390272112XXXX,保险期间:自2024年11月1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止。
三、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调查
(一)当日勤务安排情况。市西北路由秩序中队1个组(1名民警、3名辅警,共4名警力)进行巡逻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摩一电”等重点车辆,突出“一早一晚”、周末等重点时段,在每周五、周六按照支队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酒醉驾”集中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10月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6起,其中酒醉驾9起,无证驾驶52起,违法超员11起,违法载人146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164起。
(三)交通安全宣传及道路隐患整治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情况:10月份,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宣传4次,深入学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开展深入乡镇、村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场次,印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带生命带、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600余份;道路隐患整治方面:开远市公安局制订下发《开远市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交警联合交通运输和公路等部门对辖区普通国省道路和农村道路开展隐患排查,共排查出392个点段,目前已整治完毕。
四、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此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的问题(一)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行车规范。(二)酒后驾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通过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建议:一、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二、调整、合理勤务工作安排,精准路面查缉,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速、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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