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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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gaj/2026-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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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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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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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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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07·10”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25年07月10日,在红河州开远市境内蒙铁线K482+100M路段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该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驾驶人、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派员指导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07月10日,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开远市境内蒙铁线由砚山县往弥勒市方向(由南向北)行驶,15时24分行驶至K482+100M路段时,该车左侧与念某某驾驶的桂A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左侧(由北向南)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1.事故接处警情况。
2025年07月10日15时43分,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值班民警明文超接开远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开远市中和营镇江边废弃电站路段,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请前往处理。”接到报案后,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值班民警明文超、中队长李跃勇带领辅警李文杰、李金坤于17时30分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中和营中队中队长王超带领三名辅警已经封控好现场,我们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经死亡,随后我们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
2.现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
开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对策中队值班民警明文超、中队长李跃勇带领辅警李文杰、李金坤于17时30分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中和营中队中队长王超带领三名辅警已经封控好现场,我们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已经死亡,随后我们随即对现场进行勘察。经查:2025年07月10日,王某某(男,公民身份证号码:532523XXXXXXXX1231)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开远市境内蒙铁线由砚山县往弥勒市方向(由南向北)行驶,15时24分行驶至K482+100M路段时,该车左侧与念某某(男,公民身份证号码:532626XXXXXXXX1
337)驾驶的桂A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车辆左侧(由北向南)发生碰撞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失控驶入道路东侧排水沟内,桂A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失控驶出路面与道路西侧行道树相撞,事故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树木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中心现场位于开远市境内蒙铁线K482+100M处,事故现场采用反光锥桶隔离全封闭道路进行现场勘查,于2025年07月10日17时30分开始勘查现场,采取由外围向中心方式勘查,明文超、李跃勇负责现场照相及现场绘图及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取道路东侧边缘线为测量基准线,取道路西侧路外的电杆为定位基准点进行综合定位。于2025年07月10日19时00分勘查结束,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于2025年07月10日19时10分解除封道,恢复交通。
二、事故调查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1、当事人:王某某,男,苗族,1976年XX月XX日出生,49岁,居民身份证号码:532523XXXXXXXX1231,户籍所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白XX村XX号,现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新店彝族乡XX村民委XX村小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事人王某某系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车人,在此次事故中当场死亡,家属联系电话:1882390XXXX。
2、当事人:念某某,男,汉族,1998年XX月XX日出生,27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腻脚彝族乡XX村民委XX村小组,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号:532626XXXXXXXX1337,驾驶证档案编号:53260067XXXX,于2017年03月28日初领机动车驾驶证,现持有“B2”类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限:十年,有效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03月28日至2033年03月28日,发证机关:云南省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事人念某某系桂AA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驾车人,在此事故中无损伤,联系电话:1501218XXXX。
(二)车辆基本情况:
1、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实际所有人:王某某,车辆型号:ZR110-3,发动机型号:1P53FMH,车辆识别代码:LTDXCHL33J0E0XXXX,核定载人数:2人,该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未购买保险。
2、车辆号牌:桂AAXXXX,车辆类型:重型自卸货车,登记所有人:南宁市景威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德西路22号1栋105,厂牌型号:解放牌/CA3250P66K25L2T1E5,使用性质:货运,发动机号码:5355XXXX,车辆识别代码:LFNKRXSP0LFA3XXXX,总质量:25000kg,核定载质量:12370kg,实载:0kg,核定载人数:2人,初次登记日期:2021年06月28日,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06月30日,机动车状态:正常,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该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均投保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新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号:605110403012024002XXXX,保险期间:自2024年09月18日12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8日12时00分止;商业保险单号:605110403122024001XXXX,保险期间:自2024年09月19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19日00时00分止。
三、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调查
(一)当日勤务安排情况。蒙铁线由中和营交警中队1个组(1名民警、3名辅警,共4名警力)全天进行巡逻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摩一电”等重点车辆,突出“一早一晚”、周末等重点时段,在每周五、周六按照支队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酒醉驾”集中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7月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55起,其中酒醉驾13起,无证驾驶62起,违法超员9起,违法载人146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152起。
(三)交通安全宣传及道路隐患整治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情况:7月份,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宣传4次,深入学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开展深入乡镇、村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场次,印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带生命带、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600余份;道路隐患整治方面:开远市公安局制订下发《开远市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交警联合交通运输和公路等部门对辖区普通国省道路和农村道路开展隐患排查,共排查出392个点段,目前已整治完毕。
四、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此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的问题(一)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行车规范。(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通过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建议:一、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二、调整、合理勤务工作安排,进一步织密巡逻防范,精准路面查缉,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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