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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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gaj/2026-0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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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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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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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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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07·23”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24年07月23日,在红河州开远市境内国道326线K1257+450M处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开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该起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驾驶人、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派员指导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07月23日,杨某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云G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开远市境内国道326线由弥勒市方向往开远市方向行驶(由北向南),22时35分许该车行驶至国道326线K1257+450M处时,与对向车辆会车时车辆偏离原车道驶入对向车道,该车车头与对向由罗某某驾驶沿国道326线行驶的贵AD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发生相撞,造成杨某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1.事故接处警情况。
2024年07月23日22时45分,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谢镕泽接110电话指令称:“326国道楷甸路段,罗某某报警称一辆大车贵AD6138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有人受伤,已拨打120”。接到报案后,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谢镕泽、李东鸣带领辅警周宇、程秋硕于22时57分先驱到达事故现场,发现有人员受伤后,按照大队勤务规定通知副大队长巫红、事故中队中队长杨礼文到现场处理。
2.现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
接到报案后,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值班民警谢镕泽、李东鸣带领辅警周宇、程秋硕于22时57分先驱到达事故现场,发现有人员受伤后,按照大队勤务规定通知副大队长巫红、事故中队中队长杨礼文到现场处理。经查:2024年07月23日,杨某某(性别:男,78岁,身份证号码:532523XXXXXXXX1215)驾驶云G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开远市境内国道326线由弥勒市方向往开远市方向行驶(由北向南),22时35分许该车行驶至国道326线K1257+450M处时,该车车头与罗某某(性别:男,41岁,身份证号码:522502XXXXXXXX5217)驾驶由开远市方向驶往弥勒市方向(由北向南)的贵AD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发生相撞,造成杨某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位于事故现场位于开远市境内国道326线K1257+450M处,事故现场采用反光锥桶隔离全封闭道路进行现场勘查,于2024年07月23日23时02分开始勘查现场,采取由外围向中心方式勘查,谢镕泽负责现场照相及现场绘图,李东鸣负责制作现场勘查笔录。于2024年07月23日23时52分勘查结束,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于2024年07月24日00时00分解除封道,恢复交通。
二、事故调查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1、当事人:杨某某,男,苗族,1945年XX月XX日生,78岁,户籍地: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XX村XX号,现住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XX村,居民身份证证号:532523XXXXXXXX1215,未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系云GXX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在此事故中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家属联系电话:1528736XXXX。
2、当事人:罗某某,男,彝族,1982年XX月XX日生,41岁,户籍地及现住址:贵州省清镇市犁倭乡XX村XX组,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证号:522502XXXXXXXX5217,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52010132XXXX,准驾车型:“A2”类机动车,初次领证日期:2007年05月29日,有效期至:2023年05月29日至长期,发证机关: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系贵AD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在此事故中无伤害,联系电话:1398407XXXX。
(二)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号牌:云GXXXX,品牌型号:禾兴政宇牌/ZY1500DXXXX,车辆类型: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登记所有人:杨某某,登记住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苗族自治县新华乡西沙坡村委会XX村XX号,车辆识别代码:HL2HGCZ42MA00XXXX,发动机号码:ZY0001XXXX,车身颜色:蓝,使用性质:非营运,核定载人数:无,发证机关:云南省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注册日期:2022年03月23日,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03月31日,该车状态为:逾期未检验,该车未购买保险。
2、车辆号牌:贵ADXXXX,品牌型号:欧曼牌/BJ4259SNFXXXX,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所有人:罗某某,登记住址:贵州省清镇市犁倭乡XX村XX组,车辆识别代码:LRDS6PEB1LT05XXXX,发动机号码:7665XXXX,车身颜色:红,使用性质:货运,核定载人数:2人,该车事故发生时装载有空啤酒瓶,该车核载33500千克,实载24105千克,发证机关: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注册日期:2020年06月23日,检验有效期:2025年06月30日,该车状态为:正常。
该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保险,均投保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保险单号分别为:1210627390254790XXXX和1210627390254790XXXX,保险期间分别为:2024年6月19日00:00时起至2025年6月18日24:00时止和2024年7月4日12:00时起至2025年7月4日24:00时止。
三、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调查
(一)当日勤务安排情况。国道326线由秩序中队1个组(1名民警、3名辅警,共4名警力)全天进行巡逻及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工作开展情况。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摩一电”等重点车辆,突出“一早一晚”、周末等重点时段,在每周五、周六按照支队统一安排组织开展“酒醉驾”集中夜查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7月份,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65起,其中酒醉驾14起,无证驾驶64起,违法超员9起,违法载人145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154起。
(三)交通安全宣传及道路隐患整治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情况:7月份,开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宣传4次,深入学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开展深入乡镇、村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场次,印制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带生命带、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600余份;道路隐患整治方面:开远市公安局制订下发《开远市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结合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开展,交警联合交通运输和公路等部门对辖区普通国省道路和农村道路开展隐患排查,共排查出392个点段,目前已整治完毕。
四、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此事故的发生暴露出的问题(一)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行车规范。(二)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
通过此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建议:一、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二、调整、合理勤务工作安排,进一步织密巡逻防范,精准路面查缉,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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