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kysgaj/2026-00022
-
发布机构开远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5-18
-
时效性有效
广昆高速公路“04.29”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报告
2024年04月29日,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广昆高速公路下行线1173公里840米处发生一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公安部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弥勒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该起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车辆、驾驶人、道路及有关管理部门开展深度调查工作,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派员指导工作组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处置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29日,尹某某(女,1978年X月X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532622XXXXXXXX0740,家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稼依镇XX城XXX号)驾驶云HK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开远市驶往砚山县,15时35分,行至广昆高速下行1173公里840米处(鹰嘴岩1号隧道内),车辆正面右侧与前面同车道内行驶的由钱某某(男,居民身份证号码532930XXXXXXXX0018,家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茈碧湖镇XX社区居民委员XXX村XXX号)驾驶的云L8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云LXXXX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尾部左侧碰撞,造成云HKXXXX号车乘车人尹光某(男,71岁,居民身份证号码532622XXXXXXXX071X,家住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稼依镇XXX社区XXX老街X号)当场死亡,云HK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尹某某受伤,云HKXXXX号车和云LXXXX挂号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接处警及现场救援处置情况
1.事故接处警情况。2024年4月29日15时38分弥勒高速大队指挥中心接到开远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知:“2024年4月29日15时35分,红河州弥勒高速大队辖区锁龙寺往文山方向K1173+840M发生一起两车碰撞致1人死亡、1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指令大队出警处理”。接到通知后,弥勒高速大队指挥中心指派大队值班民警陈超群、曹洪海带领辅警出警立即赶赴现场,于16时06分许到达现场并立即展开现场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
2.现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工作。接到报案后,弥勒高速大队值班民警陈超群、曹洪海带领值班辅警出警赶赴现场,16时06分许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安全防护设置,现场救援处置、查勘工作,副大队长王春华于16时35分到达事故现场指挥现场勘查工作,经查:2024年4月29日,尹某某驾驶云HK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开远市驶往砚山县,15时35分,行至广昆高速下行1173公里840米处(鹰嘴岩1号隧道内),车辆正面右侧与前面同车道内行驶的由钱某某驾驶的云L8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云LXXXX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尾部左侧碰撞,造成云HKXXXX号车乘车人尹光某当场死亡,云HK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尹某某受伤,云HKXXXX号车和云LXXXX挂号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位于广昆高速公路下行1173公里840米处(鹰嘴岩1号隧道内),事故现场采用反光锥桶隔离全封闭道路进行现场勘查,于2024年04月29日16时10分开始勘查现场,采取由外围向中心方式勘查,王春华负责绘制现场图,陈超群负责现场照相和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曹洪海配合现场查勘。现场以隧道南侧排水沟内边缘为基准线,以1173公里800米公里碑为基准点进行现场定位。于2024年04月29日18时30分勘查结束,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于2024年04月29日18时40分解除封道,恢复交通。
二、事故调查基本情况
(一)驾驶人情况
1.当事人尹某某,女,汉族,1978年XX月XX日生,家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稼依镇XX城XXX号。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证号:532622XXXXXXXX0740,驾驶证档案编号:53260021XXXX,准驾车型:C1E,初次领证日期:2008年4月22日,有效期限:2014年04月22日至2024年04月22日,逾期未换证。发证机关:云南省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电话:15906976763。交通方式:尹某某驾驶云HK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伤害程度:轻伤。
2.当事人钱某某,男,汉族,1980年XX月XX日生,家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XX社区居民委员XXX村XXX号。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证号:532930XXXXXXXX0018,驾驶证档案编号:53290008XXXX,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1998年05月22日,有效期限:长期,发证机关: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电话:1398859XXXX。交通方式:钱某某驾驶云L8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云LXXXX挂号车,伤害程度:无伤害。
三、对相关部门工作情况调查
(一)当日勤务安排情况。G80广昆高速公路(锁龙寺收费站至阿三龙收费站)由弥勒高速大队二中队值班民警陈超群、曹洪海带领辅警全天进行巡逻及查处交通违法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大队紧紧依靠锁龙寺执法站、锁龙寺收费站,弥勒南收费站等执法站点开展现场交通违法查处,充分利用科技管控设备抓拍超速等交通违法,4月份,大队现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531起。
(三)交通安全宣传及道路隐患整治情况。交通安全宣传情况:2024年04月01日至04月29日以来弥勒高速大队深入乡镇、村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场次,印制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单、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小扇子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250余份,摆放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提示警示教育展板5块。道路隐患整治方面:弥勒高速大队根据《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重点攻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在延续2022年和2023年重点攻坚项目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一是对辖区长下坡、急弯陡坡、连接线平交路口等路段加大排查治理力度,对辖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警示牌、提示牌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二是对辖区的隧道内外各类设施严格进行了逐一检查,确保照明、消防、通风、监控视频、逃生通道、信号灯等各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四月份共联合多部门开展隐患排查2次,大队自行开展隐患排查2次,排查出隐患点2处,已整改2处。
四、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来的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预防对策建议
此次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小客车超速、隧道内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货车车身反光标识不全、低速行驶、超载等交通违法依然存在,需要加强治理,是事故预防的重点、难点,部分驾驶人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守法意识淡薄,行车安全意识不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议:1、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2、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有效查处、纠正违法行为;3、加大警示曝光力度,将事故案例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介广泛传播,讲危害、讲后果,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示。
弥勒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开远概况
政务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投资开远



滇公网安备532502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