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kysnyncj/2026-0012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18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远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及拟实施主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红河财政州局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66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财〔2026〕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畜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拟定了《开远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2026年粮改饲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实施。现将开远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及拟实施主体名单(拟实施主体名单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实施主体向乡镇(街道)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合格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实施方案及拟实施主体有异议,请在2026年8月24日前,来电、来信或直接向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受理电话:0873-7229957


附件:开远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

开远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州市粮改饲项目工作精神,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收、土地增效的发展目标,确保我市粮改饲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财〔2026〕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畜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种养结构优化,促进奶业振兴,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通过以养带种方式,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2026年州级2次下达我市畜牧业发展中央财政资金155万元,1次下达省级畜牧业发展资金30万元,共计185万元。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的积极性,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畜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中央畜牧业发展资金131万元、省级畜牧业发展资金4万元用于实施粮改饲项目。项目坚持草畜配套、产销对接,优先支持规模奶牛、肉牛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支持饲草收储企业收储,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产效率,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产增收。

二、目标任务

2026年,全市完成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及区域特色饲草利用收储面积1万亩,青贮饲料3万吨。

三、项目来源和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红河财政州局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66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财〔2026〕5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畜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

四、项目资金使用方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符合要求的适度规模草食家畜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或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优先扶持肉牛存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的适度规模化养殖场、企业或合作社。

(二)补助环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储工作,以实际收储量为标准,对收储青贮玉米、苜蓿、黑麦草、皇竹草、巨菌草、象草等饲草料的各类主体进行补助。外购外地成品青贮饲料不予补助。

(三)收贮品种

1、全株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巨菌草、象草、甘蔗梢、玉米秸秆等饲草资源;

2、为充分利用玉米秸秆资源,探索粮食作物秸秆与优质饲草混贮利用,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增加饲草料收贮量,增加农民种养收入,将玉米秸秆(已收籽实)等粮食作物秸秆纳入补助。

(四)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粮改饲标准进行补助,具体补贴按照收贮主体实际收储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测算:全株青贮玉米窖贮按照1立方米折合0.8吨计算,其他饲草窖贮按照1立方米0.5吨计算,核算出实际收贮量。全株青贮玉米、燕麦草、苜蓿草、皇竹草、巨菌草、象草、玉米秸秆等青贮饲料每吨补贴45元。实施主体要提供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牧草地面积、青贮饲草料收贮相关信息等。

(五)补助方式。项目实行“先贮后补”方式进行补助。补助对象通过事前申报、项目实施、现场验收公示等程序,根据实际收储量申请补助,以确保做到款物相符、账款一致。

(六)实施主体的确定。养殖企业(场、户)年收贮需达到20吨以上,专业收贮主体需达到300吨以上可以申请补助。具备条件的养殖场(户)、收储企业和合作社,进行自愿申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并在开远市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实施政策方案、本地具体要求、承担内容数量、补助资金等信息,做到项目政策公开透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平公正。实施主体要具备收贮、加工的场地厂棚、青贮池、青贮打包机等与收贮量相对应的青贮机械、设施设备,能够规范记录收贮、销售台账。收储主体青贮设备、场地厂棚、青贮池、青贮料收储加工等必须在开远市,不能跨区收储运输到我市。

五、实施程序

粮改饲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项目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项目申报。前期摸底调查。由各乡镇(街道)按文件要求摸底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乡镇(街道)申报实施主体情况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二)确定实施方案及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主体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开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国家项目政策、内容数量等信息,做到项目政策公正透明,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公平公正。公示期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项目方可实施。

(三)项目验收。项目采取“先贮后补”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支持实施主体分多次申请阶段验收,分批次拨付项目资金,缓解实施主体资金压力。每次青贮饲料收贮工作结束后,收贮主体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组成联合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现场核查测算青贮量、统计相关数据,核实青贮种植面积、产量、收贮规模,必须做到草、窖、款一致。验收结果须经收贮主体与验收组人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最终核定青贮量,验收结果作为向实施主体预拨项目资金的依据。验收合格后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收集整理有关文件、合同、照片、音像、数据等及时归档,建立专项台账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作为项目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验收结果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结果、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在实施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资金拨付。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主体如遇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时或实施主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的,应及时向所在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研究后及时调整实施主体项目任务数。若在2027年1月底未完成计划收储任务的申报主体,收储任务剩余量由市农业农村局重新组织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申报先后顺序实施,任务数和资金使用完毕截至,保障国家资金使用率。

六、实施进度

(一)2026年7月完成项目申报,组织项目政策宣传,拟定“粮改饲”实施主体,完成符合补贴条件的收贮企业、养殖场(户)、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的摸底调查,订单面积落实;

(二)2026年7—12月饲草料收贮期;

(三)2027年1月底前,收贮结束,汇总数据,完成验收和资金拨付。

(四)2027年1月,完成项目总结。

七、保障措施

2026年粮改饲工作实行推进精准管理,按照组织计划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考核评估到位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为了保证粮改饲项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主要分管领导、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粮改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粮改饲工作重要事项决策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付忠强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仓凡雅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跃谕 灵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熊绍祥 乐白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李绍方 小龙潭镇副镇长

陈宇航 中和营镇副镇长

叶东隆 羊街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孙亚琪 大庄乡副乡长

陈 曦 碑格乡副乡长

王小川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唐 聪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渔业科科长

白正清 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办公室主任由白正清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赵洪德、邢惠萍、黄靖航、李卫民、付贵英、袁芳及乡镇(街道)负责粮改饲项目工作的相关畜牧兽医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督查和技术指导、项目验收、信息收集等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保证粮改饲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因人员岗位变动,由接替人自动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创新政策落实

积极推广种养发展循环生态养殖模式。在确保全面完成“粮改饲”种植面积、收贮任务的基础上,支持以提高收贮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开展饲草料新品种引种、优质饲草混种混贮等工作。

(三)加强科技支撑。要积极组织人员围绕饲草料种、收、贮、用各环节开展技术研究和培训,深入一线指导生产作业,加快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加大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专用机械设备运用推广力度,并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宣传培训。组织不同形式的现场会、观摩会、示范推广成熟的种植和收贮技术,帮助种养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提高收益。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现场指导种植、收贮及青贮制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粮改饲”成效,传播经验,用典型事例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

(五)加强过程监督。市乡两级要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制作青贮饲料的巡查监督,指导项目主体高质量完成青贮任务。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加强项目的监管,市级验收时,如果现场抽样检验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主体资格,列入“黑名单”,不得申报下一年粮改饲项目,情节严重涉嫌骗取财政补贴的,将严肃查处。

(六)资金管理

按照农业部《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使用范围,严禁挪用和冒领,防止挤占、挪用、套取补助资金。

1.资金补助方式:2026年度“粮改饲”补助资金,采取“先贮后补”方式,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兑付补助资金。

2.资金补助程序: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经项目实施主体提交验收申请、收贮台账、收贮发票或相关票据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考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和综合考核评定,验收合格后,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七)核查验收。

项目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并组织验收、公示,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自评。

(八)绩效评价

根据《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开展绩效评价我市粮改饲工作绩效,认真组织自查自评,按时报送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

八、附则

1.本实施方案由开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如上级下达工作任务、资金规模发生调整,目标任务及补助测算标准可同步予以调整;上级下达本年度任务及资金已实施完毕的,本年度项目实施终止;若上级下达本年度任务及资金尚未实施完毕,将顺延至下一年度继续推进。下一年度项目实施遵循“先贮存、先验收、先补助”原则执行,任务与资金全部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存有的青贮饲料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3.该项目补助资金从2026年中央畜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131万元;从2026年省级畜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4万元。

4.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2026年开远市粮改饲项目拟实施主体汇总表;

2.开远市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表;

3.开远市乡镇(街道)2026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明细表;

4.开远市2026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补助资金汇总明细表。


附件1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与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计划收贮任务量(吨)

计划收贮面积(亩)

单位性质(养殖场(户)企业、收储企业

1

中和营

开远市滇鲜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王春权

3000

1200

收储企业、养殖户

2

中和营

红河尚乘牧业有限公司

桂保湖

2500

900

养殖企业

3

中和营

蔡永红养殖场

蔡永红

200

80

养殖场

4

中和营

杨洪云养殖场

杨洪林

1000

400

养殖场

5

中和营

宸馨养殖场

胡喜涛

400

160

养殖场

6

中和营

王仕海养殖场

王仕海

200

80

养殖场

7

中和营

王辉养殖场

王 辉

160

62

养殖场

8

中和营

决定养殖场

普林伟

100

45

养殖场

9

中和营

付云养殖场

付 云

250

100

养殖场

10

中和营

李小兵养殖场

李小兵

100

45

养殖场

11

中和营

汪林刚养殖场

汪林刚

600

250

养殖场

12

中和营

赵海龙养殖场

赵海龙

150

60

养殖场

13

中和营

周建东养殖场

周建东

30

10

养殖场

14

小龙潭

牧盛养殖场

李 辉

2000

400

养殖场

15

小龙潭

飞龙养殖专业合作社

普连飞

400

80

养殖场

16

小龙潭

洛河养殖场

海 威

1300

260

养殖场

17

小龙潭

把正兴

把正兴

60

36

养殖场

18

小龙潭

开远市小龙潭镇隆庭家庭农场

杨隆庭

700

120

养殖场

19

羊街

卧龙谷村钱发紧

铁发紧

150

200

养殖户

20

羊街

会卧龙谷村张发云

张发云

60

15

养殖户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与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计划收贮任务量(吨)

计划收贮面积(亩)

单位性质(养殖场(户)企业、收储企业

21

羊街

卧龙谷村阮殿府

阮殿府

40

13

养殖户

22

羊街

卧龙谷村马在伦

马在伦

60

30

养殖户

23

羊街

红果哨小组钱磊

李钱磊

300

100

养殖户

24

羊街

红果哨小组李培

李 培

50

16

养殖户

25

羊街

红果哨李顺生

李顺生

50

16

养殖户

26

羊街

东海养殖场

李东海

110

30

养殖户

27

羊街

黑泥村李为

李 为

120

40

养殖户

28

羊街

黑泥村李为生

李为生

70

40

养殖户

29

羊街

黑泥村李美仙

李美仙

20

5

养殖户

30

羊街

羊街社区李荣

李 荣

40

15

养殖户

31

羊街

牛卧柏村罗云祥

罗云祥

60

20

养殖户

32

羊街

黑泥地社区李超

李 超

80

40

养殖户

33

羊街

古城村委会丫口村

马奇林

40

15

养殖户

34

乐白道

开远市坤伟养殖场

罗以坤

1990

620

养殖场

35

乐白道

开远市永苗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罗永平

6500

2500

收储企业、养殖场

36

乐白道

勇凡养殖场

熊 勇

400

120

养殖场

37

乐白道

开远市旭明养殖专业合作社

尹旭明

1000

250

养殖场

38

碑格

开远市腾发牧业有限公司

许孟君

1200

400

养殖企业

39

大庄

木子养殖专业合作社

李一江

1400

450

养殖场

40

大庄

林建松养殖户

林建松

1000

300

养殖场

41

灵泉

白进文

白进文

100

30

养殖户

42

灵泉

王永洪

王永洪

80

30

养殖户

43

灵泉

王永跃

王永跃

120

40

养殖户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与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计划收贮任务量(吨)

计划收贮面积(亩)

单位性质(养殖场(户)企业、收储企业

44

灵泉

李春宏

李春宏

350

110

养殖户

45

灵泉

马崇福

马崇福

20

5

养殖户

46

灵泉

司马迁

司马迁

20

5

养殖户

47

灵泉

白云兵

白云兵

20

5

养殖户

48

灵泉

罗建国

罗建国

100

35

养殖户

49

灵泉

罗开外

罗开外

50

17

养殖户

50

灵泉

张文

张 文

25

10

养殖户

51

灵泉

李孝林

李孝林

20

5

养殖户

52

灵泉

王福林

王福林

20

5

养殖户

53

灵泉

白代华

白代华

20

5

养殖户

54

灵泉

高建华

高建华

20

5

养殖户

55

灵泉

高建林

高建林

20

5

养殖户

56

灵泉

张东

张 东

20

5

养殖户

57

灵泉

李国林

李国林

20

5

养殖户

58

灵泉

白水青

白水青

20

5

养殖户

59

灵泉

付伟明

付伟明

20

5

养殖户

60

灵泉

白玉国

白玉国

20

5

养殖户

61

灵泉

白孝云

白孝云

20

5

养殖户

62

灵泉

白红平

白红平

20

5

养殖户

63

灵泉

吴春明

吴春明

20

5

养殖户

64

灵泉

白存顺

白存顺

20

5

养殖户

65

灵泉

白磊

白 磊

20

5

养殖户

66

灵泉

白崇章

白崇章

20

5

养殖户

序号

乡镇(街道)

参与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计划收贮任务量(吨)

计划收贮面积(亩)

单位性质(养殖场(户)企业、收储企业

67

灵泉

白相忠

白相忠

20

5

养殖户

68

灵泉

李如明

李如明

20

5

养殖户

69

灵泉

施家旺

施家旺

20

5

养殖户

70

灵泉

李永林

李永林

20

5

养殖户

71

灵泉

付乔和

付乔和

20

5

养殖户

72

灵泉

白孝忠

白孝忠

20

5

养殖户

73

灵泉

何秀珍

何秀珍

20

5

养殖户

74

灵泉

李伟

李 伟

20

5

养殖户

75

灵泉

白雪平

白雪平

20

5

养殖户

76

灵泉

白汝林

白汝林

20

5

养殖户

77

灵泉

李春香

李春香

20

5

养殖户

78

灵泉

施辽

施 辽

20

5

养殖户

79

灵泉

施家勇

施家勇

50

5

养殖户

80

灵泉

吴奇阳

吴奇阳

80

5

养殖户

81

灵泉

龚自林

龚自林

80

5

养殖户

82

灵泉

施宝福

施宝福

90

5

养殖户

83

灵泉

普自忠

普自忠

85

5

养殖户

84

灵泉

施腾龙

施腾龙

40

5

养殖户

85

灵泉

龚庭帅

龚庭帅

50

5

养殖户

86

灵泉

吴家德

吴家德

50

5

养殖户

87

灵泉

吴鹏飞

吴鹏飞

90

5

养殖户

88

灵泉

刘永昌

刘永昌

50

5

养殖户

合计




30000

10000


附件2

开远市粮改饲项目验收申请表


                                  实施项目主体:


                                     项目负责人电话:


                                     实 施 地 址: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单

位名称

开远市 年度粮改饲项目

收贮企业(合作社) □

养殖场(户、合作社)□

完成数量

青贮玉米饲料青贮

数量(吨)


其他饲草料青贮数量(吨)


青贮玉米收贮面积(亩)


其他饲草收贮面积(亩)


其中青贮窖(m3):

重量(吨):

收贮总合计:

其中青贮包数:

每包平均:

青贮包(吨):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我自愿参与开远市国家粮改饲项目,2026年 ,已青贮饲料共 次 吨 。市乡镇(街道)2级技术员已通过现场测量验收,现向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实施项目主体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

项目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农业管理部门意见

验收结论:

参与验收人员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审 核 人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开远市XX乡镇(街道) 年粮改饲项目验收汇总明细表

乡镇(街道)盖章: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号码

完成青贮数量(吨)

其中

青贮玉米收储面积(亩)

其他饲草收储面积(亩)

申请中央农业产业补贴资金(万元)

青贮玉米饲料青贮数量(吨)

其他饲草青贮数量(吨)








































































合计









分管领导(签字): 制表人:


附件4

开远市 年粮改饲项目验收补助资金汇总明细表



制表单位:

制表人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涉及乡镇(街道)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负责人

电话号码

完成收贮数量(吨)

中央农业产业补贴资金(万元)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开户行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