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 索引号
    kysmzj/2026-0004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30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听证公告开民听公告〔2026〕2号

2026年3月5日,我局对开远市东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开民罚〔2026〕2号)。开远市东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书面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听证。现就听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00分。

二、听证事项:对开远市东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对外销售农村公益性公墓墓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三、听证地点:开远市民政局3楼会议室(地址:开远市环雅南路37号)。

四、听证组成员:听证主持人唐建国(开远市民政局三级主任科员)、听证员李卓鹏(开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黑杨莹(开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担任记录员。

五、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住所、联系电话、利害关系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法确认其参加听证资格。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利义务:

(一)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向听证组织机关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的,必须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二)申请回避。听证人、记录员与听证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是听证事项承办人近亲属、或是听证陈述人近亲属、听证代理人近亲属的,与听证事项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与听证事项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听证的,应当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三)陈述、申辩和质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听证活动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义务。

七、旁听:

(一)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应于2026年4月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交身份证件、姓名、住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材料。

(二)法人或其它组织代表申请参加听证会旁听的,请于2026年4月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名称、地址、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等信息及材料。

联系人:刘波,联系电话:0873-7222981

联系地址:开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开远市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