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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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6-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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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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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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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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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我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赋权乡镇行政职权87项,与省级基本目录中明确已在乡镇行使的法定职权82项,共同构成《开远市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梳理赋权街道行政职权86项,与省级基本目录中明确已在街道行使的法定职权39项,共同构成《开远市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开远市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和《开远市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决定公布,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远市乡镇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
一、明确在乡镇行使的82项法定职权 |
序号 | 实施机关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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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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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 | 行政许可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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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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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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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就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令1998年第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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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进行建设,严重影响乡、村庄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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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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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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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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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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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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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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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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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地质灾害险情检查 | 行政检查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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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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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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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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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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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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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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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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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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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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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 实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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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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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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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结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婚姻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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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离婚登记 | 行政确认 | 《婚姻登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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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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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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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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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草原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处理 | 行政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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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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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0〕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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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 给付 | 行政给付 | 《民政部 高法院 高检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医保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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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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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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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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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 补助 | 行政给付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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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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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自用船舶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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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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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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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殡葬设施建设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殡葬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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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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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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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辞职、职务终止和补选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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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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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 责任审计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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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2003年第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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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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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 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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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民间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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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侵权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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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矛盾纠纷调处 | 其他行政权力 |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 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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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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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责令退回 | 其他行政权力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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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畜禽规模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制止 | 其他行政权力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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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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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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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农村住房建设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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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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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乡镇运输船舶经营方式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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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乡道、村道的出入口限高限宽设施设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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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村道上行驶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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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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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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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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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土地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形需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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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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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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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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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组织防治三类动物疫病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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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死亡畜禽收集、处理并溯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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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养犬管理及捕杀狂犬、野犬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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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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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2016年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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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复核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云南省军人抚恤优待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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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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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兵役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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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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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行业部门赋予乡镇实施的87项行政职权 | |||||
序号 | 实施机关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8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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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由开远市政府委托实施 |
8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 | 其他行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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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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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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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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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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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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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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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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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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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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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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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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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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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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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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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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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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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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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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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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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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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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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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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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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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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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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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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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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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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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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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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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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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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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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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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置网箱、围栏和排污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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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涂改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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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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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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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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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集中式饮水工程禁止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21年第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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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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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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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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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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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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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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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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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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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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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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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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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行为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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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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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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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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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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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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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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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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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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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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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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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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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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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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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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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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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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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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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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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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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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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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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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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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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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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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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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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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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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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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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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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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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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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3年版)
一、明确在街道行使的39项法定职权 |
序号 | 实施机关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乐白道街道 | 对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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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白道街道 | 农村住房建设检查 | 行政检查 | 《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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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乐白道街道 | 防汛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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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乐白道街道 | 水库大坝、尾矿坝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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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乐白道街道 | 对排水设施检查 | 行政检查 |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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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乐白道街道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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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乐白道街道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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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乐白道街道 |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予以制止、铲除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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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乐白道街道 | 对地质灾害险情紧急的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 行政强制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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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乐白道街道 |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时组织强制实施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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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乐白道街道 | 对饲养动物开展强制免疫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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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乐白道街道 | 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行为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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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乐白道街道 | 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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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乐白道街道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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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乐白道街道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0〕54号) (民发〔201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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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乐白道街道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民政部 高法院 高检院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医保局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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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乐白道街道 | 老年人福利补贴 | 行政给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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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乐白道街道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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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乐白道街道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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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乐白道街道 | 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的适当扶持或补助 | 行政给付 |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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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乐白道街道 |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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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乐白道街道 | 对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并保障就近入学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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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乐白道街道 | 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责令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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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乐白道街道 |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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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乐白道街道 | 对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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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乐白道街道 | 对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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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乐白道街道 | 民间纠纷调解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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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乐白道街道 | 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非法招用的批评教育 | 其他行政权力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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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乐白道街道 | 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作出决定的责令改正或者撤销 | 其他行政权力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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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乐白道街道 | 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物业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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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乐白道街道 | 农村住房建设验收 | 其他行政权力 | 《云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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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乐白道街道 |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 其他行政权力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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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乐白道街道 |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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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乐白道街道 | 死亡畜禽收集、处理并溯源 | 其他行政权力 |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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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乐白道街道 |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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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乐白道街道 | 对新生儿在医疗卫生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2016年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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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乐白道街道 | 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复核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8年第1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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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乐白道街道 | 兵役登记 | 其他行政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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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乐白道街道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核 | 其他行政权力 |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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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行业部门赋予街道实施的86项行政职权 | |||||
40 | 乐白道街道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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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乐白道街道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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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乐白道街道 |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 | 其他行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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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乐白道街道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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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乐白道街道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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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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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乐白道街道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
47 | 乐白道街道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
48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
49 | 乐白道街道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
50 | 乐白道街道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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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乐白道街道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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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乐白道街道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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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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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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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乐白道街道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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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乐白道街道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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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乐白道街道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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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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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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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
61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
62 | 乐白道街道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
63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
64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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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乐白道街道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66 | 乐白道街道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67 | 乐白道街道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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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乐白道街道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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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乐白道街道 | 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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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乐白道街道 | 对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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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乐白道街道 | 对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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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乐白道街道 |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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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乐白道街道 |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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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乐白道街道 | 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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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乐白道街道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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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乐白道街道 |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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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置网箱、围栏和排污口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
78 | 乐白道街道 | 对涂改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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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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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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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乐白道街道 | 对集中式饮水工程禁止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21年第2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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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乐白道街道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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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乐白道街道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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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乐白道街道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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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乐白道街道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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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乐白道街道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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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乐白道街道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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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乐白道街道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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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乐白道街道 | 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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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乐白道街道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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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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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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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乐白道街道 | 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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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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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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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乐白道街道 | 对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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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乐白道街道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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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乐白道街道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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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乐白道街道 | 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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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乐白道街道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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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乐白道街道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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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乐白道街道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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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乐白道街道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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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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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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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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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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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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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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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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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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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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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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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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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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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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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乐白道街道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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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乐白道街道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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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乐白道街道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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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乐白道街道 |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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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乐白道街道 |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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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乐白道街道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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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乐白道街道 |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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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乐白道街道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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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乐白道街道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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