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引号
    kyszfhcxjsj/2026-0007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远市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和组织建筑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以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住建领域普法宣传、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城乡风貌与园林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综合执法科、人事教育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开远市市政建设处

3.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开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5.开远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6.开远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7.开远市建设工程招标定额站

8.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9.开远市园林局

10.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其中6个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分别是:

1.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开远市市政建设处

3.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开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5.开远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6.开远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7.开远市建设工程招标定额站

8.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

9.开远市园林局

10.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4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1人(离休0人,退休25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78辆(其中: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辆、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1辆、开远市园林局14辆、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54辆),实有车辆52辆(其中: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辆、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0辆、开远市园林局11辆、开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3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引项争资落地见效。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切实做好中央预算内、省州预算内等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两重两新”项目落地。2025年科学谋划开远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等项目,共争取到上级资金34659.05万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355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1303万元;农危房补助资金共459.05万元;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9526万元;省级补助预算内前期费592万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220万元,切实以资金“活水”赋能城市更新,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同时为开远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中国式现代化开远实践注入强劲住建动能。

2.人居环境焕新提质。一是老旧小区改造成效显著,完成2024年度72个老旧小区5849户改造,2025年度1210户改造,目前正在持续推进室内主体装修及室外配套设施建设。获评2025年度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市荣誉称号,让更多群众实现从“住有所居”到“住有优居”的品质跨越。二是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完成2024年危旧房改造595套,2025年度危旧房改造172套。三是农房改造托起安居梦,2025年上级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172户已全面竣工并完成改造验收工作;同时完成拨付农房改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59.05万元,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条件得到不断改善。

3.基础设施持续完善。一是以项目为抓手,实施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排涝通道建设10.1公里,防洪沟清淤改造7.4公里;实施开远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完成管网更换埋设25.5公里;实施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完成燃气管道改造14.96公里,供水管网建设23.8公里,雨水管网建设26.82公里;实施开远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排水管网建设11.475公里,排涝通道建设5.375公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雨污管网新建改造14.45公里,显著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二是强化基础设施运维管理,完成道路路面修补及人行道地砖更换约1550余平方米,维修路灯1800余盏次,确保城市道路亮灯率长期稳定在98%以上,为市民安全出行筑牢保障;累计派出840余人次,完成全市890座次洗手设施修缮维护,更换水龙头200余个,以精细化运维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与宜居度。

4.建筑业产业稳步发展。一是培育市场主体,通过“一线工作法”和“政企面对面”活动助企纾困,引导资质升级,今年共2家资质以上企业入库,完成年度资质以上企业入库目标任务。目前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701家,其中资质以上入库企业43家,截至第四季度本地企业建筑业产值预计105.3亿元,建筑业发展平稳。二是规范市场行为,全面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未发现挂靠、超资质等行为,对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法检查152次,召开建筑业企业座谈会1次、走访企业85余家。

5.房地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市场止跌回稳初显成效。我市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共25家,2025年在建项目7个,其中新建项目3个,建筑面积15.89万平方米,总投资6.01亿元,完成投资4.9亿元,同比4.78增长2.51%,开发面积同比去年11.38万平方米增长39.63%,扭转了前两年新开工项目下滑态势。商品房销售面积12.43万平方米,同比10.93增长13.7%;商品房库存面积持续下降至28.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26%。二是织密预售资金安全防护网。创新构建“三方协同监管+线上线下融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预售资金网上“五级审批”流程,累计拨付预售资金3.99亿元,为项目按期竣工交付筑牢资金保障。同时,坚决打赢“保交楼”攻坚战,凤凰湖壹号项目按期交付,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6.绿美家园建设持续推进。聚焦公园、道路、环岛等关键节点,按计划开展苗木新栽补栽,2025年累计新栽、补栽、换栽苗木约110.9万株(袋),新增及修复绿化面积约4.15万平方米,目前全市绿地总面积达1103.52公顷,绿地率41.02%,绿化覆盖率44.42%,人均公园绿地18.87平方米,城市绿量稳步增长,生态底色持续擦亮。

7.安全监管协同增效。一是强化燃气安全监管,聚焦生产、充装、经营及终端使用环节,实施联合执法检查26次,检查燃气企业和使用燃气的餐饮用户282户,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3条,城镇燃气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二是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效能,以综合巡查与随机抽查结合,对在建工程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等工程实体质量巡查抽查109次,下发整改通知23份;联合验收工程20项、面积30.97万平方米,验收合格率与备案率均达100%,有效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监管体系,围绕文明施工、危大工程等重点,对全市21个在建工地开展日常巡查210次,发现并整改一般隐患349条、重大隐患14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2份,停工通知13份,房屋市政建筑领域安全运行。

8.民生服务稳质提升。持续强化公租房动态管理,清理违规使用公租房行为,腾退并重新分配房源416套,追缴追缴欠租703户174.74万元,切实维护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22.7万元,保障了1806户2470人,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推进,完成512套分配入住,食品加工产业园等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9.两污治理成果显著。一是通过整合人员与技术优势,规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配齐专业管理、维修及水质检测人员,健全内部制度,确保安全、化验等人员持证上岗,实现规范运维与可靠检测,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真实可信,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的规范化水平与出水水质。二是通过提升固体废物处理效能,有效避免垃圾随意堆放对建设用地的占用,减少蚊蝇、细菌滋生,显著降低地下水、地表水及大气污染,切实保障居民健康,改善城乡卫生状况。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83876186.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3427352.66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48833.51元,占总收入的0.0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24809073.72元,下降59.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25107573.51元,下降6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98499.79元,增长198.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债劵资金项目减少,故收入合计较上年大幅减少;本年度增加自有资金工作经费,故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83902614.49元。其中:基本支出39049387.63元,占总支出的5.71%;项目支出644853226.86元,占总支出的94.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8274383.82元,下降60.06%。其中:基本支出增减少22331337.44元,下降36.38%;项目支出减少1005943046.38元,下降60.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度减少城管执法运行经费及存量资金调配,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同时,本年度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减少,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49387.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67574.71元,占基本支出的90.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81812.92元,占基本支出的9.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853226.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465607468.57元。

重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开支金额(元)

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1

环卫管理运行包干经费

41,2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2025年环卫管理运行包干经费。

2

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

36,746,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2025年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

3

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

13,515,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污水处理厂2025年污水处理服务经费。

4

路灯电费补助资金

5,910,603.89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路灯电费。

5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3,690,1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

6

平交道口看守费用专项资金

86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平交道口看守等费用。

7

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72,139,376.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

8

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

975,221.72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经费。

9

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

22,300,000.00

项目已完成,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

10

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4,590,500.00

项目正在实施中,主要用于支付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377615.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6%。与上年相比增加17085528.74元,增长3.62%,完成年初预算的333.8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98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年中市级分配我单位的工作经费,我单位年初未做此预算,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4080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8%。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增加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328098.40元,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004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完成年初预算的206.43%。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增加上级补助2025年健康县城建设奖补资金3780000.00元,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4900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9%,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主要用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环卫管理运行包干经费;西城背街岔巷环卫管理;污水处理运行等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级财政收支压力较大,因国库支付资金紧张等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未能按期拨付,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139482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6%,完成年初预算的219.8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路灯电费;路灯抢修抢险;市政建设管理;污水处理;平交道口看守费用;城市绿化用地租赁项目;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开远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为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决算数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经费,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5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更换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年中其他部门分配至我单位使用的工作经费,年初无此预算,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033519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3%,完成年初预算的4398.44%。主要用于城镇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仅为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决算数含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经费,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购买防汛物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年中其他部门分配至我单位使用的防汛工作经费,年初无此预算,故预决算存在差异。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3000.00元,决算为55321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7406.18元,增长197.7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00元,决算为341352.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70%,完成年初预算的55.9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000.00元,决算为199638.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09%,完成年初预算的8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122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1%,完成年初预算的58.2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1352.22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475.96元,增长1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8.00元,增长14.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2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78.00元,增长14.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321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7406.18元,增长197.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0000.00元,决算为341352.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2000.00元,决算为19963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122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2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费:我部门年初计划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辆,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1辆,开远市园林局1辆),开远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开远市园林局因经费原因,本年度未实施采购,故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按照往年出行频次、燃油消耗、维修保养平均水平测算编制。本年度我单位多措并举压降用车成本:一是优化公务出行模式,整合同类公务任务、合并外出调研行程,减少重复出车、空车出行情况,整体公务用车频次、行驶里程较预算测算大幅减少;二是严格落实公车精细化管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严控超额维修、不必要保养支出;三是常态化开展车辆日常养护,降低车辆故障维修概率,有效节约维修保养费用。多重管控举措下,全年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全面节约,决算金额低于年初预算。

(3)公务接待费:年初结合往年接待批次、人次及标准,合理编制年度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守“无公函不接待、超标准不接待、非公务不接待”底线,全面规范接待审批流程、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一方面,上级调研、跨单位交流、检查督导等公务活动统筹精简,各类公务接待批次、人次较年初预判大幅减少;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简化接待流程、严控接待标准,杜绝铺张浪费、超范围接待、超标准用餐等情况,最大限度压缩非刚性接待开支。全年实际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在合规范围之内,决算支出低于年初预算额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41352.22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475.96元,增长1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78.00元,增长14.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2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578.00元,增长14.8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公务用车购置费:我部门基层督查、项目巡查、应急抢险、下乡服务、跨区域公务对接等外勤工作频次增加,原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不足。为保障各项政务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公务执行效率,补齐公务出行保障短板,经严格审批后购置公务用车2辆,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长。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度购置2辆公务用车,相应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随之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长。

(3)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上级督查、学习交流、项目考察等频次较上年增多,故公务接待费相较上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我部门基层督查、项目巡查、应急抢险、下乡服务、跨区域公务对接等外勤工作频次增加,原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不足,长期存在车辆紧张、公务出行调度困难的问题,部分紧急公务、一线工作无法及时高效开展。为保障各项政务工作有序推进,提升公务执行效率,补齐公务出行保障短板,经严格审批后购置公务用车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市政设施维护、房地产管理、城市环境卫生、乡村规划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进行工作检查、督导、调研及外县市到我市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959.31元,比上年增加804313.52元,增长126.1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增加环卫、绿化聘用人员年终考核奖金8882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所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601754396.61元,其中,流动资产146762708.11元,固定资产4967429.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89895051.11元,无形资产4228665.88元(净值),其他资产255900542.1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6249523.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4763.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201.60平方米,账面原值117723574.81元;处置车辆12辆,账面原值2277929.00元;报废报损资产525项,账面原值40095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1080618.84元;出租房屋1756.11平方米,账面原值305162.5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17679.0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77777.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661.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46168.4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00947.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0830.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4177.51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不存在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张蝶 联系电话:7222068



附件【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