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索引号
    kyszfhcxjsj/2026-00058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5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开远市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和组织建筑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落实住房改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落实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

(8)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以及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开展住建领域普法宣传、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房地产管理与住房保障科、城乡风貌与园林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综合执法科、人事教育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开远市市政建设处

(3)开远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4)开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5)开远市村镇建设管理处

(6)开远市房屋征收管理中心

(7)开远市建设工程招标定额站

2025年末,我单位实有在编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2人。年末实有行政人数21人,本年度新招录用公务员1人;年末实有事业人员42人,本年度调出事业人员3人,调入2人;年末实有退休人员64人,较上年减少1人;遗属6人,较上年无变化。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工作目标

(1)坚持统筹兼顾,勾勒城乡建设新路径。以城市体检结果为导向,深研国家和省、州政策,准确把握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两污建设等领域的投资方向,不断更新和补充项目储备库,积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了解政策、资金投向,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材料,以成熟的项目争取资金,确保项目早投入、早落地、早见效。2025年着力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等项目实施,完成开远市小龙潭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补齐城乡发展突出短板,持续提升城乡安全韧性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彰显民生保障新作为。一是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25年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100户。二是科学制定年度改造规划,有序推进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720户,确保精准消除城市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三是接续完成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稳步推进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455户,持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接续实施开远市食品加工产业园48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有效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五是抓好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确保10549套保障性住房公平善用,同时继续做好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住房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计划为1800户住房困难群体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3)坚持培育产业,绘制经济发展新蓝图。一是建筑行业方面,抓实助企纾困,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和企业座谈活动,主动靠前服务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计划地解决好企业梳理上报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各级推进企业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优化企业经济机构,助推新增企业成立。二是房地产业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政策,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释放购买商品房的消费潜力。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继续做好强盛·凤凰悦府、祥云昱品等4个续建项目的服务工作,合理布局房地产业,新建强盛·府邸金座、福辉·凤栖湾等5个商品房项目,推动住房建设绿色化、智能化,提高住房的舒适度和不动产利用效率。

(4)坚持优化服务,形成安全稳定新机制。一是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开远市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18日对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州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加强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将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一线点位,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提高排查整治的质量,坚决消除风险隐患。二是自建房专项整治方面,纵向上联合,与乡镇(街道)积极对接,梳理农村建房、房屋建设相关制度,综合运用涉自建房房屋建设的成型成熟机制,凝聚最大合力,在巡查与纠正上,力争发现在萌芽,整改在初期,减少整治难度与投入,减轻整治群众阻力。横向上扩展,加强综合执法局、安监、建管强化信息沟通,对发现的城区自建房屋,及时深入现场,以多看一遍,换隐患房屋少增一栋。整体上覆盖,强化综合宣传,将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调查报告作为重点宣传内容,既要宣传自建房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之大,又要宣传其中权利人、监管部门应尽的法律责任和失控失管后承担的法律后果。

2.2025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1)项目引领,城市品质提档升级。一是引项争资落地见效。聚焦国家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统筹抓好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申报,争取到上级各类资金3.4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33亿元、省级补助资金0.21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0.92亿元,为推进项目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城市更新迭代升级。锚定“新型工业、生态宜居”发展定位,聚焦“四好”建设目标,制定《开远市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年)》,编制完成《开远市2025年城市体检报告》,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提升改造等项目,进一步优化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三是住房改造切实惠民。全面完成开远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72个小区、5849户居民;扎实推进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25个小区、2455户居民,截至12月末已完成1210户居民住宅主体改造。2000年底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已全面完成改造,开远市连续三年获评省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优秀典型市,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省住建厅宣传推广。四是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创优。全面完成南正街国家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带动星光社区等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南正街社区试点经验入选全国《完整社区建设案例集(第三批)》,实现“试点—推广—全域提升”示范效应。五是基础设施系统升级。提升改造景山路、团结路等城市道路1.7公里,同步优化交通安全设施配置,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推进城市排水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人和路等排水管网建设39.48公里,持续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实施西部排涝通道建设改造,完成西湖坝等西城片区排涝通道建设改造、清淤疏浚17.5公里,完善西城片区排水系统;高标准实施泸江公园前门人行桥梁建设工程,于7月建成通行。

(2)安居托底,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一是租补并举保障安居。通过动态管理盘活存量房源,重新分配入住416套,切实保障保障性住房公平善用;有序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22.70万元,惠及低收入群众1806户2470人,切实兜牢住房保障底线。二是扩面增量完善保障。2024年启动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912套,目前已完成分配入住428套,剩余484套预计2026年4月竣工验收交付,持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三是城镇危旧房改造焕新提质。全面完成2024年危旧房改造剩余595套,2025年度危旧房改造172套,有效保障城镇居民住房安全。四是农房提质筑牢安全。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107户、农房抗震改造65户,全面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切实保障农村群众住房安全。

(3)治水增绿,生态宜居优势全面提升。一是雨污分流提质增效。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新建和改造雨污管网39.48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4.03%,污水处理率达99.8%。二是全域推进乡镇治污。加快推进小龙潭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已完成提级论证、可研批复、用地选址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项目建成后,将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00%全覆盖。三是市容环境卫生提级提档。聚焦街道、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治脏治乱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城区道路、老旧小区等区域清扫保洁率、垃圾日产日清率、公厕保洁率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四是园林绿化提质增效。精细化园林绿化管养,全年补植、新栽花卉苗木129.8万余株(袋),新增及修复绿化面积4.15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41.02%,绿化覆盖率达44.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8.87平方米。

(4)育企稳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政企联动育企培优。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实地走访、“政企面对面”等举措,扎实推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截至12月末,全市建筑业企业711户,其中资质以上入库企业43家,较2024年末分别新增16家、2家。二是政策发力稳市去库。统筹实施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细化落实人才购房优惠措施,深化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便民服务,常态化开展助企拓市促销活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4.9亿元,同比增长2.5%;商品房销售面积12.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7%;商品房库存28.9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26%。

(5)查改结合,安全监管协同增效。一是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控。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累计完成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160.74公里,有效消除用气安全隐患。同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组织联合执法检查26次,覆盖用户282户,排查整改安全隐患53条,城镇燃气安全防线持续筑牢。二是严抓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聚焦文明施工、危大工程管控等重点环节,对全市21个在建工地项目开展日常巡查210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63条,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平稳运行。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工作。市政零星建设维护管理:完成市区道路、城市标线、标牌、路灯、绿化等零星维修维护及铁路道口看守。城市绿化管养: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水平,保住开远市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开远凤凰生态公园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这两个招牌,为创建绿美城市打好基础。环卫管理:继续加大开远城区道路、公厕、中转站清扫、清洗、保洁及管理,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增配城区环卫设施设备购置、维修管理,加大机械化清扫作业力度,创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模式,提升环卫工作为民服务功能。污水处理:不断加强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农村危房改造:2025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2户。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加强整体支出管理,优化整体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专门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整体支出(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实施部门科室自评等方法进行自评。

1.科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对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指标设立,并制定合理的评价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评价。按照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步骤,采取项目实施部门自评—财政部门核查—专业中介机构量化评价的方式开展项目重点评价,完成市级财政支出和预算管理绩效自评。

3.有序推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一是制定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明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目标、步骤、方法和要求;二是全面加强学习培训,了解和掌握自评操作的方式、方法,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4.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和公开。评价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审批。经审批后,依法将评价报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工作,经领导班子研究成立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4位副局长共同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通过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培训会,由计划财务科牵头,对单位已建立的财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更新;对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及关键岗位建立制衡机制;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进行明确分工,不相容岗位进行分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对各管理层和各工作岗位,依法依规进行分别授权,并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等。目前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都基本能按照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来执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在执行内控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总结经验和不足,结合各部门意见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我单位各项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细化流程图步骤,增加流程图节点解释,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不断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开财预字〔2025〕1号文件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493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71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1111.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10.31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13650.87万元,包括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重点项目服务费补助经费项目200.00万元,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项目3800.00万元,城市绿化用地租赁项目补助资金169.99万元,环卫管理运行经费4310.00万元,开远市住建局自有资金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路灯电费补助资金项目625.00万元,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项目17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项目369.01万元,平交道口看守费用专项资金项目86.00万元,示范村贷款利息归集专项资金48.37万元,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项目140.00万元,市政零星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800.0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项目1500.00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1396.00万元,西城背街岔巷、滨雅路水景及东沟城市干道涵洞管理补助经费30.00万元等。

(二)2025年单位整体收支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72217.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72209.15万元,其他收入8.81万元。本年总支出64766.12万元,支付进度为89.68%。其中:项目实际收入70827.62万元,支出63375.77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89.48%,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年初结转结余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已使用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资金使

用率

开远市2024年市级项目前期经费


50.00

50.00

0

100%

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


0.07

0.07

0

100%

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


10.00

10.00

0

100%

环卫管理运行经费


4120.00

4120.00

0

100%

2025年健康县城建设奖补资金


378.00

378.00

0

100%

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


3674.6

3674.6

0

100%

西城背街岔巷、滨雅路水景及东沟城市干道涵洞管理补助经费


2.6

2.6

0

100%

2025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260.44

260.44

0

100%

2025年第三批“LZ”建设项目资金(雨污管网分流修复及污水厂设备更新工程)


9,190.00

3,300.00

5,890.00

64.09%

2022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非财政拨款)资金

0.33

0.33

0.33

0

100%

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


97.52

97.52

0

100%

开远市住建局自有资金工作经费

4.12

8.81

7

1.81

79.45%

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


79.73

79.73

0

100%

开远市南部片区排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前期经费


50.00

50.00

0

100%

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3360.00

3360.00

0

100%

开远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100.00

100.00

0

100%

平交道口看守费用专项资金


86.00

86.00

0

100%

路灯电费补助资金


591.06

591.06

0

100%

城市绿化用地租赁项目补助资金


77.91

77.91

0

100%

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50.00

50.00

0

100%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重点项目服务费补助经费


123.94

123.94

0

100%

市政零星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296.06

296.06

0

100%

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


2,230.00

2,230.00

0

100%

开远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4,900.00

4,728.80

171.20

3.49%

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8,600.00

7,213.94

1,386.06

16.12%

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


1,351.50

1,351.50

0

100%

白土墙一组二、组土地租赁资金


9.30

9.30

0

100%

红河州开远市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改建解化厂片区等3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580.00

580.00

0

100%

开远市2025年城市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70.00

70.00

0

100%

城市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中央)


2,920.00

2,920.00

0

100%

开远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7.30

7.30

0

100%

红河州开远市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改建西园路36号片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500.00

500.00

0

100%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红河州南园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


3000.00

3000.00

0

100%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食品加工产业园)


2,000.00

2,000.00

0

100%

开远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旧寨片区等3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600.00

600.00

0

100%

开远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上南村片区等七个片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300.00

300.00

0

100%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369.01

369.01

0

100%

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459.05

459.05

0

100%

示范村贷款利息归集专项资金


48.37

48.37

0

100%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4,482.00

4,482.00

0

100%

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0170.00

1,0170.00

0

100%

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550.49

1550.49

0

100%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1032.5

1032.5

0

100%

开远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石桥小区等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


300.00

300.00

0

100%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


30.00

30.00

0

100%

2024年开远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


25.72

25.72

0

100%

2025年市级防汛工作经费


3.00

3.00

0

100%

合计

4.45

67,764.71

60,315.64

7,449.07

89%

说明:因单位存在涉密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项目收支情况与“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合计收支情况存在差异。未评价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062.91万元,支出3060.14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77 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00万元,决算为54.62万元,完成预算的8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决算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1.00万元、决算53.40万元(完成率87.54%),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决算1.22万元(完成率61%);全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资金管理情况

我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收入支出内控制度等,均得到有效执行。

单位预算资金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公开预算决算,用以反映和考核单位日常管理规范性。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设定53条产出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5条、质量指标20条、时效指标5条,成本指标3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设定15条效益指标,其中:经济效益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5条、生态效益指标5条、可持续影响指标3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设定3条满意度指标,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开远市2024年市级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6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6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4.环卫管理运行包干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8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8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5.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9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9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6.2025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7.2025年第三批“LZ”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0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0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8.2022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非财政拨款)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9.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0.开远市住建局自有资金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1.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8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8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2.开远市南部片区排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3.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9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9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4.开远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5.平交道口看守费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6.路灯电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9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9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7.城市绿化用地租赁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9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9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8.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19.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重点项目服务费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9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9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0.市政零星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4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4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1.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4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4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2.开远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0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0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3.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2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4.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4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4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5.白土墙一组二、组土地租赁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6.(1)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红河州开远市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改建解化厂片区等3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开远市2025年城市危房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6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6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中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4)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省级、中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7.红河州开远市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改建西园路36号片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8.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红河州南园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29.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0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0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0.开远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旧寨片区等3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1.开远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上南村片区等七个片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7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2.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1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1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3.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2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4.示范村贷款利息归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8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5.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1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1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6.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2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7.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2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8.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2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39.开远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石桥小区等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12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40.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41.2024年开远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5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5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42.2025年市级防汛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对应的绩效指标6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6条,绩效目标完成率达100%。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开远市2024年市级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2024年组织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开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环卫管理运行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5(城市绿化管养专项经费)绩效自评得分99.76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6(2025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7(2025年第三批“LZ”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3.6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8(2022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非财政拨款)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9(市政建设管理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0(开远市住建局自有资金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1(路灯抢修抢险、临时用工及车辆使用费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2(开远市南部片区排水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3(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4(开远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5(平交道口看守费用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6(路灯电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7(城市绿化用地租赁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8(开远市市政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9(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重点项目服务费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0(市政零星工程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1(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2(开远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3(开远市城市西部排涝通道及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8.4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4(污水处理服务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5(白土墙一组二、组土地租赁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6(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7(红河州开远市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改建西园路36号片区等2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8(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红河州南园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9(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食品加工产业园))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0(开远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旧寨片区等3个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1(开远市2022年棚户区改造(改、扩、翻建上南村片区等七个片区)中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2(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3(2025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4(示范村贷款利息归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5(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6(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

项目37(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8(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9(开远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石桥小区等7个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0(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1(2024年开远市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42(2025年市级防汛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15分,评价得分14分,具体分析如下:

本年度,我单位围绕部门履职要求和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整体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高度契合,内容清晰量化;设置科学合理,经充分论证并与预算资金匹配。预算编制完整,数据详实,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

重点支出保障率方面,因项目数量多、资金规模大(总的项目支出16.33亿元),重点项目支出占比32.14%,此项扣分1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8分,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与合规管理

预算执行基本按节点推进,及时性和均衡性均有效保障,但11月30日前执行率未达95%,扣1分;结转结余资金同比减少59.4%,“三公”经费控制率86.69%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收入来源合法合规,符合“放管服”及减税降费要求;资金使用规范,审批程序完整,未发现截留、挤占或挪用问题。

我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3.0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8.5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121%,此项扣一分。

2.绩效管理与资产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事前评估、目标管理和运行监控。资产管理方面,制度完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0%以上,有偿使用收入及时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分,评价得分35分,具体分析如下:

全年计划工作任务全部完成,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为100%。其中,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高效落实,项目实施严格按计划节点推进,成果均达到绩效标准值,体现部门执行效能。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通过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的实施,推动建筑业稳步发展及房地产市场逐步回稳。绿色建材产业转型与建筑节能降碳措施的落实,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2.社会效益

聚焦居民住房安全与生活品质,全面实施危旧房、老旧小区改造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显著改善城乡居住条件。完整社区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切实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与幸福感,同时通过安全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3.生态效益

以绿美城市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绿化提质、生态修复与低碳转型,构建全域增绿、宜居宜游的城市环境。绿色建筑标准的全面执行与环保建材推广,助力实现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协同发展。

4.可持续影响

对持续改善环境污染、优化城市环境的作用持续发挥;持续优化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基础设施状况,可持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环境水平。

5.行政效能:

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未发生廉政问题,管理规范、高效。

6.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建筑业企业、内部干部职工对部门年度履职成效的满意度达90%。

六、部门整体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系统性认知存在偏差。部分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的核心目标、操作流程及管理价值理解不深,导致工作推进中存在反复核对、执行迟滞等问题。

2.绩效评价周期与项目实施周期存在脱节。现行评价体系主要以财务年度为基准,我单位多数项目为跨年度实施的建设项目,无法对项目全周期的长期性效益、阶段性成果及资金使用效率跟踪评估,造成整个建设项目的评价结论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受限。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增加专业人员,全面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加强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从项目预算开始对绩效评价工作有足够的认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相关数据资料,最终对项目做出有效评价。

2.优化跨周期项目评价机制,针对跨年度实施项目,推行“分段监控、终期综合评价”模式,在项目完工并完成阶段性成果验收后,结合全周期投入产出数据开展系统性评价,避免因年度割裂导致的评价片面化问题,切实反映项目整体绩效。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强化监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督机制。通过定期开展资金使用合规性审查、项目进度跟踪审计、绩效目标完成度评估等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及时到位,同时形成“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估”的闭环管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单位名称(盖章):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4月29 日



附件【附件2: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3: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1:2026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2:2026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确定.xlsx
附件【附件4-3: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项目支出汇总表-审核-确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