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
    kysrlzyhshbzj/2026-0004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养老保险政策和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牵头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红河州工作或定居政策。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拟订农民工工作实施意见,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指导、督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承担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开远市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人事财务科、劳动关系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法制监察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开远市社会保险中心

4.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

1.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开远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开远市社会保险中心

4.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5.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信息管理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激活就业“引擎”,稳住民生“基本盘”

一是公共就业体系持续优化。大力推进“家门口就业孵化园”建设,创新打造“1+7+N”零工市场服务链与“政、企、村”三方联动机制,建成64个家门口务工车间,辐射21个村(社区)10万余人,吸纳就业5600余人,涵盖蔬菜分拣、箱包制作、饰品加工等30余个工种,附近居民实现“楼上生活、楼下工作”,有效破解了园区“有活没人干”和社区“有人没活干”的矛盾。同时,打造“家庭式”务工环境,在务工车间开设“一元食堂”“小课桌”等服务区,为务工人员解决吃饭难、带娃难等问题,并定期开展义诊和健康检查,让务工人员有尊严地工作。

二是重点群体就业精准施策成效显著。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实名制动态监测台账,根据群体需求通过职业规划、引导扶持、政策兜底等方式精准施策。2025年,依托“春风行动”“百日攻坚”“直播带岗”等专项活动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7场次,发布岗位2.1万余个,达成就业意向2030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7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04万人。创建就业帮扶车间26个,吸纳城乡居民就业3878人就业,其中脱贫劳动力238人,发放9家帮扶车间奖补资金50.45万元。发放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669人353.45万元。开发884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劳动力就业,发放岗位工资补贴830.84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67人,发放岗位工资补贴748.94万元。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39人19.5万元;吸纳161名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发放就业见习补贴89.15万元;对493名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工作;办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976人1156.4万元。

三是创业带动与创业培训协同发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效能提升,为创业者提供从初创到成长的全方位、全周期赋能支持。2025年发放创业扶持贷款6991万元,扶持300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658人; “云岭创业贷”授信17户授信金额1390万元;开展创业类培训503人。升级开远互联网+创业孵化园功能,整合创业培训、融资对接、导师指导等全链条服务;依托南正街省级创业街区示范点,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租金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激发创业“倍增效应”。

四是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紧扣本地健康产业、现代农业、纺织业发展需求,开展养老护理、花卉种植、纺织技术等特色培训。2025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3609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562人;面向农村劳动力开展引导性和技能培训10657人,脱贫劳动力参训3474人;新增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303人,新增培养高技能人才1674人,红磷、能投、红河技师学院共8名技能人才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增加“学徒工”“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三个等级,逐步推广“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依托“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云南省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等优势,将产教融合作为破题关键,打造“开远健康管理师”劳务品牌,通过开设“企业订单班”“新型学徒制班”,推行学员“入校即入企、毕业即上岗”的培养模式,累计培训各类康养人才2567人,助力“养在开远 游在云南”康养旅居品牌建设。

(二)健全社保体系,织密民生“安全网”

一是社保参保扩面提质增效。2025年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98696人,完成率101.27%,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83930人,完成率100.5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9715人,完成率100.03%。完成工伤保险参保33315人,完成率100.65%。

二是守牢民生红线夯实兜底保障。建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针对残疾人、低保、特困等群体,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精准识别并严格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政策,不断增强低收入人群抗风险能力。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助。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

(三)打造人才“高地”,激活发展“动力源”

一是优化人员调配,精心组织人才招聘。严把人员流动调配“入口”和“出口”关,规范办理全市机关工勤人员和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手续。坚持科学设岗、周密组织,通过统一考试招聘、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及“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等多种招聘形式招聘到岗事业人员12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13人,同时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及管理工作,完成招募14人。

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着力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持续深入推进“市控局管校聘”制度,完成教师岗位晋升聘用审核457人,通过岗位竞聘,确保职工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有效激发教师的内生动力。

三是搭建流通平台,夯实人才根基。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力度,以“专家工作站”建设为抓手,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搭建起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平台,更好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2025年成功申报开远市人民医院小儿外科朱海涛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进一步畅通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领域创新创业,2025年共评审非公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65人。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牢民生“稳定线”

一是高效处置劳资纠纷,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围绕规范劳动用工、治理欠薪、执法监察、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健全欠薪举报投诉平台,引导劳动者依法反映诉求,积极妥善化解欠薪矛盾,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

二是坚持预防与调解并重,持续提升信访调处能力。建立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站,将主动预防同调解工作相结合,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联动机制,提升维权效率,建立“调处衔接机制”,对涉及工资拖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实行“监察执法+仲裁调解”并联处理,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约谈、协同取证等方式,压缩处理周期30%以上。2025年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28件,其中案外调解272件,立案受理56件,时限内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96%。

三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深入企业开展用工指导,2025年新签劳动合同7641人,续签4046人,签订电子合同3361人,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单率达98%。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备案55份,涵盖企业270户,涉及劳动者26416人,其中女职工8114人。进一步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落实落地,现有新就业形态企业18家(76个点),劳动者1172人,其中外卖配送3家467人,客运网约出行4家328人,快递物流11家377人。新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2户,延续1户,变更2户,劳务派遣单位共13家。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43276654.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276654.5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960156.06元,增长14.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960156.06元,增长14.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记实职业年金资金、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用市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43276654.56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87161.52元,占总支出的83.93%;项目支出39089493.04元,占总支出的16.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960156.06元,增长14.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196444.01元,增长12.20%;项目支出增加7763712.05元,增长24.7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费、记实职业年金资金、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用市级财政补助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187161.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3260352.74元,占基本支出的9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6808.78元,占基本支出的0.45%。我单位正式编制员工74人,人均支出12524.4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089493.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4350.00元。

劳动监察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9195.16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支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经费45900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办案补助支出;

集中办公日常运行保障经费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34725.64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保障支出;

开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工作经费14033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务工作经费支出;

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资金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支出;

工作服购置项目经费152420元,主要用于工作服购置支出;

“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经费612916.56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支出;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经费资金项目经费321973.55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支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安人员劳务费、办公用品耗材费和委托业务费。

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档案管理经费项目经费38589.91元,主要用于邮电费、快递费、复印纸采购费支出。

社保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安人员劳务费和办公用品耗材费。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956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耗材费、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集中办公日常运行保障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出。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经费资金项目经费421119.3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

农民工养老保险补贴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174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民工养老保险补贴。

创新创业孵化园房租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创新创业孵化园房屋租赁费。

2025年集中办公日常运行保障项目经费5003.27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信创工作专项项目经费9000元,主要用于信创设备的购置。

2025年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497.18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757.46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2025年中央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30745.36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2025年中央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284810.10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的支付。

2025年第二批中央级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736031.76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的支付。

2024年省级第二批基层治理专干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44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的工资支付。

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440.78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2025年第二批省级基层治理专干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5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的工资支付。

2025年贷免扶补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9441.97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2024年高校毕业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000元,主要用于服务高校毕业生工作经费保障。

2024年市级基层治理专干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72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的意外伤害险。

2025年省级基层治理专干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23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的工资支付。

2025年市级动态监测户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监测对象补贴。

2025年市级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765500元,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

2025年省级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

2023年中央级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9576.04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2023年省级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57.71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2024年中央级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4912.96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70220.94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024年省级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7.40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2023年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813.60元,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经费保障。

信创项目经费15350元,主要用于信创设备的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27665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9960156.06元,增长14.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1%。主要用于支付创新创业孵化园房屋租赁费、购买电脑软件;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购买电脑软件费用由其他单位分配至我单位自行购买软件。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85547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7%。主要用于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征地农民生活补助、就业补助项目等方面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加大就业补助资助金的投入。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595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0%,完成年初预算的95.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导致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54012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完成年初预算的2270.06%。主要用于贷款工作的经费保障、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监测对象补贴、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预算,多半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11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购置电脑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由上级拨付使用。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98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支出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033.00元,决算为2846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97.19元,下降4.3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19706.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23%,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33.00元,决算为87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77%,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3.19元,下降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4.00元,下降5.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4.00元,下降5.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033.00元,支出决算为28464.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2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97.19元,下降4.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000.00元,决算为19706.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33.00元,决算为87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93.19元,下降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4.00元,下降5.4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4元,下降5.4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社局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检查、督查、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808.78元,比上年减少51102.62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和退休,导致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000元;差旅费4419.5元;培训费300元;公务接待费8758元;工会经费28990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7.81元;其他交通费用491475.8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94.5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5289987.97元,其中,流动资产1605125元,固定资产2651663.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417609.71元,无形资产1615589.2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25204.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128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0049.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77269.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9.3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19.37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联系人:邵静 联系电话:0873-7236882



附件【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x